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不違法嗎﹖幹!搶民地、徵民房賣給財團,不違法嗎﹖阿扁執政的日子,至少這種不公不義少得多。

蕭家淇擔心上訴要找到引用法條、判決疏漏等理由;不上訴代表「政府違法定讞、違法核准計劃」。蕭說全國審議區段徵收還有33案,共5345公頃,「上訴與否對後續審議造成重大影響」。


大埔案內政部上訴與否影響

●不上訴
.原地重建:原地已劃做道路、分給其他地主之用,恐面臨無法回復重建,或須苗栗縣政府另修正都市計劃案審議。
.政府賠償:當事人提國賠,由苗栗縣國賠委員會審議,但須政府「故意」或「違法」始得判賠,賠不成,住戶更恨。
.官員究責:牽涉前後任內政部長,恐有官員涉違法失職。
.建設受阻:若參照判例,對審議中的區段徵收33案、每年一般徵收近2千案恐有約束力,影響地方建設時效性。
●上訴
.民意反彈:反對政府上訴民意高漲,恐引發政治風暴。
.傷公信力:若再敗訴,恐重傷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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