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6日 星期日

政治人物就是強姦犯。當權者強姦人民;落難者坐實罪名。


怎麼都是強姦犯(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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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北韓的張成澤,中國的薄熙來、周永康到最近被抓的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罪狀中都有一條:強姦。雖然公告書中未必用「強姦」這兩個字,而用什麼「非正常性關係」之類的「類強姦」描述,但是誰都知道那就是強姦的意思。

政治鬥爭各國皆有

怎 麼都是強姦犯?一個執政的組織,如果裡面充滿了活躍了幾十年的強姦犯,你該怎樣形容這個組織?「政黨」?不太合適吧,那把美國的民主黨、共和黨,台灣的民 進黨、國民黨放到什麼位置了?「黑幫」,也不合適吧,中國青紅幫、義大利黑手黨的幫規內,強姦婦女都是百惡之首的,犯者不可能被容忍幾十年。
暫且放下為這種組織取名字這件事,我們來玩味一下其中的道理。有些道理實在太簡單了,簡單到人們忘了它其實就是真理,簡單到數千名學者要寫出數千本巨著,才發現到這個道理。舉例而言,「一個長期容忍強姦累犯在內打工的組織是不可信的」這個簡單的道理。
政治鬥爭在全世界都有,中國有,台灣有,日本有,美國有,大家都有。只要是「政」字輩,都在收集對手的黑材料,你若還不相信這一點,問問斯諾登先 生就知道了,他有全世界政客的黑材料。但若因為這事實,我們就說「天下烏鴉一般黑」,那就有點見識不足了。天下烏鴉百百種,黑度都不一樣。
美國搞政治鬥爭,收集到對手竊聽、說謊的證據就夠了,總統你下台回家吧。日本搞鬥爭,發現對手私下收受政治獻金就可以了,例如東京都知事收了相當 於1500萬台幣的獻金就拜拜了。台灣搞政治鬥爭,難度就高多了,關說、竊聽、收獻金、說謊都在社會道德的容忍度以內,要把對手弄下台挺不容易的,能夠收 拾個把小嘍囉就算成績斐然了。

中國北韓層級更高

中國及北韓則屬於另一級別,屬於其他國家仰之彌高的那一級。在那兒,若想鬥倒政敵,小打小鬧的指控可不行,一定得要上綱到「強姦犯」的高度。
絲毫沒有污名化的意思,這純粹是最簡單的邏輯:若這些被幹掉的高層真的都是強姦犯,那麼這個組織本身就不可交往;如果這些人都不是強姦犯而被冠上強姦犯的罪名,那麼這個組織就不可信。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需要政治學者一本書一本書論證嗎?我家隔壁住的老太婆就不需要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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