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3日 星期一

整個交通部才應殺頭

●顧人怨 交部跟遠通低頭 向收費員殺頭
 
【記者蕭文彥/蘇繼高 台北綜合報導】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全台900多名國道收費員將全數失業,高公局連93年因公成殘的第一線收費員吳淑貞女士也不放過,扯的是遠通電收所轉介的工作,根本讓領有中度殘障手冊的吳女士看的到吃不到,吳女士13日在立委劉建國陪同下勇敢站出來爭取自己該有的權利,捍衛收費員的基本自尊。


劉建國痛批連一位因公成殘的收費員,政府都無法適當的安排穩定的工作,更遑論身體正常的收費員,也就是高公局,交通部從以前就沒心要安頓這些收費員,從此案就可看出端倪!

劉建國表示,從2006年2月10日的etc到現在的etag,期間發生過多少事件,遠通不斷出包且爭議不斷,身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至今仍是軟趴趴硬不起來,一昧的向遠通低頭,害怕這個大財團,交通部對遠通沒有任何作為也就算了,如今矛頭卻轉向收費員將其資遣,如此行徑真是可惡至極,連因公受傷的第一線收費員吳女士也不放過,令她也落得資遣命運,造成她終身無法忘記的傷口。

劉建國指出,早期國道收費站因未設置特有的迴旋梯,導致當時收費員上下班時都要先看有無車輛通過收費道,然後在用跑的通過各收費通行道;93年吳淑貞收費員上班時通過收費道時不幸被遊覽車撞到,車禍後吳女士大腦前後共開3次刀,導致大腦神經受損、左手五指失調、講話口吃、反應變慢、癲癇(二年沒發作了),領有中度殘障手冊,事發後高公局允諾將吳女士安置於內勤人員並保證未來工作權,如今高公局卻違背當時協議將其資遣。

吳淑貞哽咽說,當時自己車禍的情景及收費員上下班情形至今依舊無法忘懷記憶猶新,車禍發生後高公局長官答應將其安置於內勤並保障其未來工作,吳女士說自己受傷後身心受到相當大的創傷,調至內勤後也努力克服自己的身體狀況,盡心盡力做好上級長官賦予的工作。

吳女士認為,上周遠通公司通知她去國道西螺服務區遠通門市媒合工作,遠通所轉介的工作是要吳女士除了在西螺服務區門市內職勤外,有時還要外出去學校或其他機關貼etag貼紙,吳女士難過的說遠通公司知道她有領中度殘障手冊,左手指無能力握東西,單憑右手單手如何貼,遠通公司做法根本就是在敷衍及踐踏我,如果高公局在不給他一個合理交代,將93年車禍所造成的損失申請國家賠償。最後,吳女士泣訴自己跟所有收費站同仁都失業了,心中感慨萬千說政府怎能如此狠心對待我們這群犧牲自己年輕歲月的第一線收費員。

劉建國說,交通部目前針對遠通的做法就是再出錯就開罰,看看過去例子,去年5月使用率未達6成6門檻,2.2億罰金最後不罰,7月未達7成門檻,4.3億罰金目前在訴訟中,而計程收費延遲的7千萬罰金,目前也在展延階段,政府一毛錢也沒收到,痛批交通部如此消極作法。

劉建國強調,交通部應該依據當時和遠通電收當初簽訂的契約,收費員可轉任遠通電收股東旗下的公司,遠通應該履行合約,遵照當初和高工局簽訂的契約,保障這些收費員的工作權利。2014/1/13

未依約「工作安置」 交部應對遠通祭出懲罰

【記者蘇繼高台北報導】有鑑於九百多位國道收費員的工作權益未獲得高公局與遠通妥善處理,立法委員陳亭妃及潘孟安等多位委員,特別於13日陪同國道收費員代表於立法院請願接待室召開記者會,向交通部及遠通電收爭取應有的工作權益,會中,陳亭妃委員表示,交通部不僅針對頻頻出紕漏的國道電收設施問題無法好好處理外,對於如何妥善安置國道收費員的工作,目前作法更是混亂不堪,導致引發全國性之民怨!

陳亭妃委員強調,當接獲收費員黃小姐的陳情,以及看到遠通批一大堆紕漏之後,除立即向交通部調閱「高公局與遠通契約文件之投資」相關契約內容、收費員安置之最新措施,甚至是針對ETC(e-Tag)車輛報廢或過戶之餘額退費機制做進一步瞭解和交辦妥處之外,更要求交通部:

一、 不應只圖讓國道電收盡快上路而完全不顧其設置品質、用路人權益,要求遠通公司應於全國監理站、國道休息站、台灣中油加油站(直營店)等常設性駐站服務,以及設置24小時免付費專線等便民措施。

二、針對失業的國道收費員須兼顧情、理、法,並依簽訂之契約,將需要轉職之收費人員全數吸收,維護其權利保障;應於1月31日之前,落實妥處工作轉置,而非只是扮演人力銀行之「轉介」角色。

三、承上,遠通公司若未能依約完成「收費員之轉置」、未能提出具體有效之轉置作法、未能達成承諾事項,交通部應做出適當之懲罰性處置,而對於高公局相關業務主管亦須究責、論處。

四、至於,有關收費員爭取的其他福利、資遣、工作地點等相關權益項目,請交通部須會同人事行政總處、勞委會等單位成立專案小組,召開跨部會議,研議提出具體方案,俾做到確實保障、安頓國道收費員之生計。20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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